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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税协发〔2026〕13号
各税务师事务所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六届四次理事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的工作要求,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(以下简称省税协)决定组建四川省税务师行业师资库,现面向全体从业人员公开征集师资库成员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宗旨
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专业人才在政策解读、实务指导、业务研究等方面的引领作用,聚焦税收政策变化、涉税专业服务难点、企业财税管理需求等重点领域,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、专业能力突出、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,为高质量开展行业继续教育、服务会员成长、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。
二、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政治坚定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师行业规章制度,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,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。
2.四川省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,在财税领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、扎实的专业功底,能够针对不同类型、不同层级学员特点,开展分类精准教学。
3.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,能够将专业财税知识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,贴合学员实际需求。具有相关教学、培训经历者优先。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,能够将专业财税知识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,贴合学员实际需求。具有相关教学、培训经历者优先。持有税务师、注册会计师、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考虑。
4.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(1966年12月以后出生),能够保证完成教学任务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
5.核心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(1)税收政策与法规类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、增值税政策与实务、个人所得税政策与实务、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、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、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与适用、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防范、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实务等。
(2)重点行业涉税实务类
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、平台经济与新业态税收治理、企业并购重组税务筹划、企业破产重整涉税实务、专精特新及科创企业财税实务、国有企业税务合规与风险管控等。
(3)资本市场与高端业务类
企业上市前税务规范与IPO财务内控、企业并购重组税务筹划与合规运作、资本交易涉税实务(股权转让、对赌协议、限售股等)、企业破产重整涉税实务、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与家族信托税务等。
(4)涉税专业服务与综合能力类
涉税鉴证业务实务、税务尽职调查与税务健康检查、企业财税合规管理体系构建、数字化转型与AI在税务实务中的应用、职业道德与执业风险防范等。
(5)事务所管理与发展类
税务师事务所经营中的风险点及管控、税务师事务所治理与战略管理、涉税咨询与高端业务拓展、数智化服务能力提升、领导力与团队建设等。
三、主要职责
1.师资库成员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《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及省税协相关管理规定,恪守职业道德,遵守工作纪律,服从统一安排。
2.承担省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、所长提升班、专题研讨会等各类培训班的授课任务。
3.参与省税协组织的培训课程设计、课题研究等工作。
4.配合税务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税收宣传、政策解读等公益活动。
5.根据需要,参与行业执业质量检查、专业论证等工作的研讨。
四、招募及报名方式
1.请符合条件的会员填写《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推选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将申请表电子版及扫描件、相关证明材料(学历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获奖证明等)扫描件,打包发送至省税协指定邮箱:scctaa @163.com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师资库申报-姓名-单位”。
2.省税协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,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,择优确定师资库成员名单,经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。
3.本次征集长期有效,省税协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师资库成员履职表现,动态调整师资库成员名单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师资库成员参与授课、课题研究等工作的,按相关规定发放课酬,并可依据《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确认继续教育学时。
2.对工作成绩显著、表现突出的师资库成员,省税协将予以通报表扬,并在各类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。
3.师资库每届聘期3年,可连续聘任。省税协定期组织教学评估,评估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。
4.省税协将根据师资库成员的专业特长和教学表现,择优推荐至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及高等院校参与授课、讲座、政策解读等活动,进一步拓展优秀师资的实践平台与专业影响力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业务发展部028-85483246
电子邮箱:scctaa @163.com
希望各事务所高度重视,积极推荐本单位的优秀人才踊跃申报,共同为我省税务师行业人才建设工作贡献力量。
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
2026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