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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税行党发〔2024〕7 号关于开展“税法宣传百所千企同行共进活动”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4-24
信息来源:
浏览:243次

各党支部、税务师事务所: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,调集行业资源、发挥专业优势,紧贴纳税人、缴费人需求开展税收公益宣传培训、提供涉税专业服务、加强税务师行业宣传,助力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、提高税法遵从度,彰显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主力军形象,推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组织税务师事务所进驻1000家企业开展相关活动,活动不限于以下内容:

1.紧密配合税务机关税法宣传主题,举办税法公益培训讲座、

提供税法咨询;

2.征求企业对涉税专业服务的意见建议;

3.与对接企业开展党建业务联建共建活动,签订《所企同行共

进合作协议书》,建立联建共建长效机制;

4.宣传税务师行业,讲好税务师故事。播放税务师行业文化宣

传片、赠送《税务师之光》书籍;

    5.开展一项公益援助项目。

三、目标成效

助力税务机关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氛围,促进依法治税。

构建百所千企双赢格局,实现所企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促进、

同发展。

彰显税务师行业专业优势,为企业纾困解难、节支增收,助力

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扣紧所企合作关系,扩大事务所影响力,筑牢行业发展基础,

全力实现收入倍增。

四、活动时间

2月29日,协会召开动员部署会;

3月1日-3月31日,为筹备策划阶段;

4月,集中全面实施。

“税法宣传百所千企同行共进活动”贯穿全年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(一)组织机构

为切实加强“税法宣传百所千企同行共进活动”的领导,协会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。领导小组组长由行业党委第一书记、副会长董光晖担任,行业党委成员、协会秘书长杨原波及副秘书长谭胜宇、高帆为领导小组成员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。

(二)活动形式

1.遴选企业:全省税务师事务所积极参与,遴选不少于1000家企业客户开展“同行共进”相关活动。其中:A级-AA级事务所不少于4家,AAA级事务所不少于8家,AAAA-AAAAA级事务所不少于10家,其他事务所不少于1家,事务所遴选企业不设上限。

2.组建队伍:以事务所(或联络处)为单位,以共产党员、

同心团成员、新联会会员和业务骨干为中坚,组建“百所千企同行共进税法宣传小分队”。

3.所企对接:以每个事务所对接本所客户为主,也可以联络处为单位,按企业类型、专业领域、服务专题分类整合事务所资源,统筹策划宣传项目,开展宣传活动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税法宣传“百所千企同行共进”活动是税务师行业参与社会治理、构建税收共治格局、提高行业知名度、扩大行业影响力的重要载体,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积极主动向所在税务局汇报,争取把“企所同行共进”活动纳入税务系统税法宣传计划统筹安排。

2.广泛发动。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调动同心团、新联会成员的专业优势和社会号召力,激发广大业务骨干、青年税务师及从业人员的热情和才智,踊跃参与、营造声势、做出成效。

3.守正创新。创新税法宣传的方式方法,用好智能化、数字化工具和平台,举办培训会、联谊会,开设网络直播、视频讲座等,多渠道、多形式扩大宣传范围,提高宣传效果。鼓励有条件的事务所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报道,增强税务师行业影响力。

4.聚焦重点。用好行业文化建设成果资源,培养更多“金牌讲师”和“税务师演讲员”,把“所企同行共进”活动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,扣紧合作关系,让合作企业增进获得感,增强合作信心,筑牢同行共进基础,建立互促共赢长效机制。

5.做好反馈。各事务所确定1名联系人与协会对接,注重数据统计和情况报告。活动的创新做法、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。

活动联系人及电话:董艳霞(85482376)、苏明(85482496)、

纪铭(85480356)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 《四川省税务师行业“税法宣传百所千企同行共进活动”情况统计表》

7号附件 百所千企活动情况 统计表.xlsx